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庄子《应帝王》简介

时间:2024-04-20 05:57:01 来源:历史资料 作者:罗生门橘子

庄子(约前369年—前286年),华夏族。名周,字子休(一说子沐),后人称之为“南华真人”,战国时期宋国蒙(今河南商丘东北)人。著名的思想家、哲学家、文学家,是道家学派的代表人物,老子哲学思想的继承者和发展者,先秦庄子学派的创始人。他的学说涵盖着当时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,但根本精神还是归依于老子的哲学。后世将他与老子并称为“老庄”,他们的哲学为“老庄哲学”。

他的思想包含着朴素辩证法因素,主要思想是“天道无为”,认为一切事物都在变化,他认为“道”是“先天生地”的,从“道未始有封”(即“道”是无界限差别的),属主观唯心主义体系。主张“无为”,放弃一切妄为。认为一切事物的本质虽然有着千差万别的特点,但其“一”本同,安时处顺,逍遥无待,穷天理、尽道性,以至于命。在政治上主张“无为而治”,反对一切社会制度,摈弃一切假慈、假仁,假意等大伪。

《应帝王》是《庄子》内篇中的最后一篇,它表达了庄子的为政思想。庄子对宇宙万物的认识基于“道”,他认为整个宇宙万物是浑一的,因此也就无所谓分别和不同,世间的一切变化也都出于自然,人为的因素都是外在的、附加的。基于此,庄子的政治主张就是以不治为治,无为而治便是本篇的中心。什么样的人“应”成为“帝王”呢?那就是能够听任自然、顺乎民情、行不言之教的人。

全篇大体分为七个部分。第一部分至“而未始入于非人”,借蒲衣子之口说出理想的为政者,听任人之所为,从不堕入物我两分的困境。第二部分至“而曾二虫之无知”,指出制定各种行为规范乃是一种欺骗,为政者无须多事,倘要强人所难就像“涉海凿河”,“使蚊负山”一样。第三部分至“而天下治矣”,进一步倡导无为而治,即“顺物自然而无容私焉”的主张。第四部分至“而游于无有者也”,提出所谓“明王”之治,即“使物自喜”、“化贷万物”的无为之治。第五部分至“一以是终”,叙述神巫给得道的壶子看相的故事,说明只有“虚”而“藏”才能不为人所测,含蓄地指出为政也得虚己而顺应。第六部分至“故能胜物而不伤”,强调为政清明,应像镜子那样,来者就照,去者不留,“胜物”而又“不伤”。余下为第七部分,叙述浑沌受人为伤害失去本真而死去的故事,

寓指有为之政祸害无穷。全篇以这七个故事,寓托了他无为而治的政治主张。

庄子的散文哲学思想博大精深,是我国古代典籍中的瑰宝。因此,庄子不但是我国哲学史上一位著名的思想家,也是文学史上一位不朽的散文家。无论在哲学思想方面,还是文学语言方面,他都给了我国历代的思想家和文学家以深刻的、巨大的影响,在我国思想史、文学史上都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。

庄子的文章,想象奇特,文笔变化多端,具有浓厚的浪漫主义色彩,并采用寓言故事形式,富有幽默讽刺的意味,对后世文学语言有很大影响。其超常的想象和变幻莫测的寓言故事,构成了庄子特有的奇特的想象世界,“意出尘外,怪生笔端。”(刘熙载《艺概·文概》)庄周著有《庄子》(被道教奉为《南华经》),道家经典之一。《汉书艺文志》著录《庄子》五十二篇,但留下来的只有三十三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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